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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電池的壽命與更換 |
| 發布人:
admin 發布時間:
2016-02-18 瀏覽次數:
2353 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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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如果電子血壓計屏上顯示電池低電量圖標,請同時更換4節新電池。
電池低電量圖標開始閃爍時,您還可以使用血壓計繼續測量一段時間。
您應在電量耗盡前及時更換新電池。
3個月或更長時間不使用血壓計時請取出電池。
使用過的電池的廢棄方法請依照城市有關環境保護規定進行處理。
采用7號干電池4節(堿性)時,可測量約300次。(在室溫23度,臂周250mm,加壓至170mmHg(22.7kPa)的條件下)
因附帶的干電池只作試用,所以很可能用不到300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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